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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披指引》四大重点

发布时间:2017-08-29 分类:新金融百科

众所周知,距离2016年8月24日银监管正式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有一年了,就在近日(2017年8月25日),银监会再次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是P2P网贷平台监管形成了“1+3”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的监管框架。那关于发布的这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里面有哪些重点需要了解的呢?迪蒙网贷系统汇总四大重点一一介绍:

、披露位置及APP

网贷平台在其官方网站及其提供的网络渠道(微信公号、APP等)显著位置设置信息披露专栏,展示披露内容。

披露用语应当准确、精炼、严谨、通俗易懂。这句话的实质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格式条款等理解,需要让弱势一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准确理解强势一方的意图,否则,意思瑕疵。

信息披露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不得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拖延披露。其中,“及时”最难把握,12小时是及时还是24小时为及时,或者5个工作日,这还有赖于全国性自律组织的行业惯例等做补充。

、信息披露的范围,值得其他互金业态学习

根据披露指引第二条,“信息披露”是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通过其官方网站及其他互联网渠道向社会公众公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基本信息、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重大风险信息、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信息等相关信息的行为。

在这点上,小编要让大家注意的是,这里的信息披露范围相对宽泛,不仅包括平台自身的信息,也包括平台发布的借贷信息,还有可能出现的自身或借贷双方的重大风险信息,以及平台并不愿意做的:咨询投诉渠道信息。其实,最后一项咨询投诉渠道,可参考大型电商的做法,已经相对成熟,参考并改造即可。

、信息披露管理

网贷平台进行信息披露管理,根据信批指引,小编总结平台要做到如下几点:

1、信息披露书面留存,自披露之日起五年以上;

2、指定专人负责披露事物,确保专栏内容随时被公众查阅;

3、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信批内容,这就意味着其承担更大责任;

4、借款人配合平台和出借人调查核实,确保其信息真实准确,这就要求平台要在一定条件下做项目尽职调查;

5、披露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送地方金融办、银监会派驻机构,并放在平台住所供公众查阅;

6、指引里没规定的信息,可能导致借款人、出借人误判的,平台也应当及时披露。这个义务确实是“超纲题”,需要平台自由发挥;

7、涉及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

、披露内容的顺序逻辑

网贷平台应当向公众披露信息,我们来看一下披露内容的顺序是:机构备案类信息(5项)----机构组织信息(5项)----机构审核信息(3项)---撮合交易信息(11项)----出借人信息(4项)----48小时汇报事项(7项)--咨询投诉举报信息(5小项)---年度报告(1项)。

最后在48小时汇报事项中,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对于违规违法、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我们都好理解。